(迷歌的婆婆和兒子)
迷歌在渾渾噩噩中熬到了第二天,史蒂芬的父母趕來了。他們辦理了所有的手續,要帶著兒子和迷歌一起回丹麥。但迷歌認為史蒂芬的死亡是泰國的這家醫院救治不及時導致,要讓他們負責。
可史蒂芬的父母卻說:「我們無論做什麼他都回不來了。再說我們不是當地人,不熟悉這裡的法律,這個官司我們打不贏的。」
跳傘基地的人也找到他們,想給他們一些賠償,但史蒂芬的父母也拒絕了。他們說:「我們不會花我兒子用命換來的錢,」
迷歌沒辦法,只好跟著公婆一起回到丹麥,安排未婚夫的後事。
他們只開了一場追悼會,就趕上疫情大爆發了。迷歌就這樣被滯留在了丹麥。
其實當時迷歌才懷孕兩個月,做人流還來得及。但她從未有過這個想法,因為她深愛著史蒂芬,想為他留下這條血脈。況且她本來就對婚姻沒有興趣,沒打算以後再嫁,而這個孩子就是自己精神的寄託,後半生的希望。
雖然和公婆共同生活存在巨大的文化差異,但公婆從來沒給過她臉色,沒有責怨過她一句。儘管他們失去了摯愛的兒子,內心痛苦無比,卻仍然鼓勵和安慰迷歌,讓她不至於一直沉迷於悲痛之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