體型壯碩的桃園市男子林圳銘,1人分飾男、女2角,假冒19歲女大生並裝出甜美聲音,於交友網站先後結識2名男子,將對方誘騙到住處,先以正妹的哥哥身份現身接待,再在關燈情況下以女大生身份現身與2男共發生13次關係,高等法院更一審去年11月依13件強制等罪將林男判處5年6月徒刑;最高法院駁回林男上訴定讞。
一審桃園地院認為林男侵A男1次、侵B男12次,共判刑4年6月;高院二審認定B男知道林男是男人,屬合意性,改判無罪,僅將侵A男1次部分改判林男3年6月徒刑;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,高院更一審又逆轉,改判5年6月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