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市一對情侶謝男與柯女第4度意外懷孕,這回與未與先前相同選擇墮胎,反而在柯女生下寶寶後,由謝男將寶寶放置浴缸,再打開水龍頭淹死寶寶,並帶至一處古井棄屍。地院判柯女11年2月刑期、謝男6年5月,落差4年多,主因是認定謝男符合自首要件,柯女則僅因不想養育,萌生殺意,惡性非輕。
回顧該案,謝男與柯女為大學交往8年情侶(雙方現已分手),雙方第4度意外懷孕後,2人曾前往婦產科諮詢人工流產,但未達成共識,也未積極處理。直到2023年5月,柯女感覺腹部不適、即將生產,才打給謝男,謝男抵達租屋處後,陪同柯女生下一名四肢健全男嬰。